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湘潭市2015年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经科)信局、园区产业局、委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工信部和省经信委的部署, 2015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现将《湘潭市2015年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6日
湘潭市2015年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信部、省经信委开展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提升服务能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为重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政策促进,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优化服务”为主线,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开展“惠企政策落实年”活动,加强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支持中小微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3、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管理提升、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
4、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窗口功能,充分发挥平台网络作用,聚集各类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
5、实现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0.5%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以上,新增规模企业30家,新创办各类小微企业500家。
三、工作重点
1、深入调查研究,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加强调研,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工信部企业〔2015〕50号以及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湘潭市工业经济政策摘要汇编》和《湘潭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手册》等。组织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向中小微企业解读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
2、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加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二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及时、动态发布、宣传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法律、 法规和政策,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功能齐全的“一站式”服务。三是聚合各类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的创立、成长及发展提供综合协调、创业辅导、管 理提升、融资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省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3、继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鼓 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现创新发展,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重点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鼓励企业与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鼓励各类科技平台和大型仪器检测平台等单位为企业转型升级 提供服务,对给予服务的服务平台和机构给予扶持;鼓励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4、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对中小微企业担保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支持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湖南省长株潭试验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1亿元注册资本金,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推动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深化银企合作,推进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建设,组织个性化、特色化、区域化的银企对接活动3-5场,为中小微企业新增授信融资70亿元左右。
5、促进中小微企业管理升级。设立中小企业产业升级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产业课题小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前瞻性调研指导;组织管理咨询、技术创新等专家与中小微企业服务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
6、开展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训及人才招聘活动。一是组织企业参加工信部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生产经营水平。二是组织30家左右的企业参加省经信委组织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三是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修班学习。四是全年组织中小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技能人员等专项培训,培训企业200家左右。
7、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按照省部署,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境外展览展销和投资贸易考察活动,推进企业扩大境外销售和投资,提高外向度。按照省经信委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相关产业对接活动:3-5月,参加“百家零部件企业走进重点整车企业”对接活动,实现整车带动、配套跟进、协同发展。5月,参加集成电路专题对接会,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8月,参加LED产业对接活动,加强上下游合作对接,信息交流。9月,参加省食品产业对接会,展示企业形象,推介我市名优特色产品,促进产品销售。10月,参加移动智能终端及配套产业对接会,促进我市移动智能终端与配套产业合作对接。
8、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严 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积极为前来办事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加快企业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对重大项目的相关服务做到随到随办,重大项目提前介 入,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实现“无缝对接”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前期咨询、市场准入、规划选址、征地、环评、竣工验收、注册等方面的服务。
9、大力推动全民创新创业。一 是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开展创新创业,融入国际产业链分工,加快创新创业发展步伐。二是重点扶持一批创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创业基地申报,为小微型企 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孵化成长环境,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三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开展一系列针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创业培训,激发创业人群的创业热情。 同时探索校企对接的好方式,为企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四、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2015年4月,启动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
2、中期督查:2015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督查。各县(市)区、园区在7月10日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
3、年度总结:2015年11月,开展年度总结。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年度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方案。
五、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市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充分发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及湘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作用。
3、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4、聚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中小企业金融促进会等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各 县(市)区、园区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认识,把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 经(经科)信局、园区产业局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方案和联系人报送到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